各位教职工: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调整误餐费、夜餐费、学习补助、市内交通补贴等开支标准的通知》(广外大校字[1997]84号)和《
2002年
12月
23日
学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审核截止
2015年
10月
31日
,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共253人(详见附件)。学校各经济实体职工的市内交通补贴可参照上述规定自行发放。
现将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请广大教职工予以监督。
如发现有申请人与实际不符的,可向纪委办公室或资产管理处举报。举报电话:36207065(纪委办公室),36207036(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二
〇
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