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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  点击:[]



学校各单位(含黄埔研究院):

全面清理和核查学校资产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基础信息,落实“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资产管理责任,促进资产管理,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广外校〔2020〕41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广外校〔2020〕42号)有关规定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

1.清查基准日:202112月31

2.清查范围:各校区(含知识城校区)、各单位(含黄埔研究院)使用管理的低值耐用类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每年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单位财务一支笔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清查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2.各单位对照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明细账,逐一清点实物资产,检查资产标签,核实资产使用人,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善资产使用人或管理人、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资产账与实物相符、实物与资产标签相符,个人使用的资产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公共使用的资产落实到部门物资管理员。

三、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1月-3月)

各单位物资管理员以资产系统中的资产明细账为基准进行实物盘点将资产账与实物进行比对对盘点中出现的有物无账、有账无物情况应逐一查明原因分别填写《资产清查登记表(有物无账部分)》和《资产清查登记表(有账无物部分)》(附件1和附件2),并将自查结果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交至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2.检查阶段 (4-12)

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下学期的检查重点将放在北校区各单位

四、其他事项

1.资产清查的政策法规、表格资料可以到资产管理处主页的资产清查栏目或新资产系统的政策法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2.各单位物资管理员自行从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截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明细账(具体方法见附件3)。

3.如需补打资产标签,请填写《资产标签补打申请表》(附件4),于资产清查结束后联系周文萍老师。

4.资产清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物资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2年4月10日前送至后勤综合楼424办公室。

5.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资产清查:朱晨曦36641550(2550)周沁馨,36204202(4202)

补打标签:周文萍,36204202(4202)


特此通知

附件: 1.资产清查登记表 (有物无账部分)

2.资产清查登记表 (有账无物部分)

3.资产明细账导出方法

4.资产标签补打申请表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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