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职责
招标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执行部门,统筹管理学校采购工作,负责学校各类采购项目与招标项目的实施,包括政府采购(委托代理的政府采购、电商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教育部门协议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校内集中采购、校内分散采购等,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采购规章制度;
(二)按照学校年度项目预算和年度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工作;
(三)受理并审定采购项目的采购申请,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四)负责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委托、协调和管理;
(五)组织实施项目采购,包括审核采购需求、会同用户和代理机构制作采购(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开标和评审活动、签发成交(中标)通知书等采购环节。对自行采购进行指导、备案和检查;
(六)按学校合同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七)负责校内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和维护,进行采购评审专家抽取;
(八)负责采购工作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项目采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十)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
(十一)受理采购活动中的质疑,处理并答复有关采购活动的质疑;
(十二)宣传采购工作政策,组织采购人员业务培训;
(十三)做好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采购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各科室简介
(一)综合科
1.负责编制、初审全校仪器设备的各类采购计划;
2.初审项目采购方式,发出采购指令;
3.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
4.抽取评审专家;
5.组织大型设备项目验收工作;
6.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招标科
1.负责实施学校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招标工作;
2.组织实施校内招标,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
3.跟进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落实工作;
4.组织工程类定点竞价采购供应商名单的推荐工作;
5.受理招标项目质疑。
(三)采购科
1.负责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执行政府采购、教育部门协议采购工作;
2.负责通过网上竞价、公开询价及公开比选等方式执行校内集中采购工作;
3.负责大型设备项目合同签订、付款管理管理工作;
4.受理公开询价项目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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