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政府采购法规问答
1、什么是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由《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来约束和规范。《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2、实施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什么?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3、政府采购项目范围是什么?
一是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
二是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但在规定的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上述的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可以参见附件一。
4、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
采购方式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确定。
5、什么是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6、什么是邀请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采购,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合格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7、什么是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8、什么是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惟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9、什么是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由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然后询价小组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它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符合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10、什么是协议采购?
答:所谓协议供货采购,是指对采购金额小、数量多、次数频繁的政府采购项目,事先由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或其它政府采购方式,统一确定一定时期内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各采购人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管理方式。
11、协议采购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关于2009-2010年度省直单位常用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09〕8号)的要求,驻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省直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单次采购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日常使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传真机、摄像器材(含DV)、照相器材、投影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碎纸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磁盘阵列、磁带库、加密设备、调制解调器、不间断电源、显示器、防火墙(硬件)、办公用纸(复印纸、电脑打印纸)、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备份软件、数据库软件、系统管理软件、中间件软件、安全软件等办公设备及用品,均实行协议供货。
12、协议采购的采购方式是怎样的?
答:按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省直各单位在实施协议供货采购常用办公设备及用品时,单次采购某一物品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必须登陆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www.gdgpo.gov.cn),实行网上电子订购、议价及反拍;如采购金额一万以下(含一万)的,可由采购单位直接在政府招标过的供应商中,货比三家,择优选择,并与供应商签订有固定条款的政府协议采购合同(具体采购流程可参见附件4中的协议采购流程)。
第二篇:学校设备购置问答
13、问:我们部门使用的采购经费是部门自筹的经费,不是政府的资金,需要实行政府采购吗?
答:我校作为省直事业单位,按照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论使用何种经费,所采购的任何货物、工程、服务只要是在政府的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5)的范围内或者是虽不在政府的集中采购目录内但是超过了采购限额标准的(见附件5),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14、我单位想申请采购设备,请问该如何做?
答:可在资产处的主页中文档下载处,下载设备季度采购计划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盖章并由单位“一支笔”签名后交予资产管理处设备科。
15、是否允许教师使用个人科研经费购置设备?申请购置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教师可以使用个人科研经费来购置设备。申购程序如下:填写季度设备采购计划表→由项目经费“一支笔”签名并盖章→采购计划表交予设备科→设备科采购货物。
需特别说明的是,采购来的货物使用权是教师个人的,但所有权是属于学校的;另外,如采购的货品金额超过500元,还必须报增固定资产。
18、为什么不允许我单位购买某些品牌的设备呢?
答:那是因为根据政府采购法规,采购该设备必须采用协议采购的方式来进行采购,而协议采购的供应商目录中没有该品牌可供选择。
所谓协议采购就是对采购金额小、数量多、次数频繁的政府采购项目,事先由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或其它政府采购方式,统一确定一定时期内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各采购人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管理方式。
省财政厅一般都是一两年进行一次招投标来确定哪些品牌的哪些供应商可以作为协议采购的供应商,如有些品牌因各种原因没有进入协议采购供应商的目录,则采购人就不能使用协议采购的方式来购买该品牌的设备。
第三篇:学校设备管理问答
19、采购来的设备、家具等需做固定资产吗?
答:按照相关的规定,除教师使用个人的科研经费采购图书、移动硬盘外,其他采购金额超过500元的都必须入大学固定资产帐。
20、报增固定资产的程序是怎样?
答:报增的程序一般如下:采购经手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固定资产报增单→经手人、验收人、使用单位主管签名确认→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审核→固定资产报增单第一联交予设备科、第二联报账时交予财务处、第三联由使用单位存底。
21、我单位电脑、空调等都比较陈旧了,请问怎样情况下可以报废?
答:本着勤俭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能够使用的设备必须尽量使用,但有如下情况的,可申请报废处理:
1. 电子仪器设备使用5年以上,机电产品8年以上,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2. 经技术鉴定,确属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3. 损坏的仪器设备虽可修复,但使用或者维修成本过高的;
4. 因长期频繁使用,性能差、精度低、数据不准确,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科研、办公低要求的;
5. 不符合国家标准,需强制报废的。
22、如需申请报废设备,程序是怎样的?
答:1. 低值仪器设备,由各使用单位组织2人以上的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进行鉴定,认为符合报废条件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作报废处理,年终报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备案。
2. 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由各使用单位组织2人以上的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进行鉴定,认为符合报废条件的,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物资设备报损、报废、报失申请表”(可在资产管理处主页下载)报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由设备管理科确认后,报资产管理处主管设备的领导审批。
3. 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设备,除了办理本条第2点所提到的手续外,还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 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在办完校内审批程序之后,还须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
5. 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3-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鉴定,确认设备是否符合报废条件。
6. 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各使用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员到设备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
23、已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是如何处理的?可否拆卸一些零部件下来使用?
答:已批准报废但尚未处理的仪器设备,各单位应妥善保管并及时交与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统一存放到报废物资仓库,并由设备管理科采用招标或公开拍卖的方式分期处理报废的仪器设备,处理报废物资所得款项均全数上交学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拆走报废设备零部件,如确因工作需要拆卸报废仪器设备零部件的,应到设备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4、我单位有闲置的设备,请问如何处理?可否调拨给我单位的合作帮扶对象?
答:设备应该物尽其用,尽量减少浪费,如有闲置积压的设备应及时填写调拨单报送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由设备管理科在校内进行合理的调配。
如需对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调拨给校外单位的,需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报学校主管资产工作及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设备科将根据校领导审批意见,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如审批通过,则贵单位相关人员可到设备科办理相关调出手续。
25、我单位使用的设备坏了,需要维修,请问是由资产处负责吗?
答:贵单位使用的需维修的设备如在设备的保修期内,则由贵单位自行联系厂家进行维修;如需维修的设备已过保修期,则可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
1 需维修的设备是办公设备等,则其维修由贵单位自行负责,维修费由贵单位相关经费支出。
2 需维修的设备是公共设备(如课室的投影仪、电视、课桌椅等),由贵单位提出维修申请,经资产管理处确认后,由贵单位与资产管理处联系维修厂家维修,维修费用从学校设备维修专项经费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