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申购程序(附:季度设备采购计划表)
一、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即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号前,分别填写下一季度设备采购计划表(见附表),由各经费项目“一支笔”
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二、由资产管理处汇总审核并经校相关部门同意后,分类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部门集中采购计划表及分散采购计划表报省教育装备中心。
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结果组织设备采购。
附件:季度设备采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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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采购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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