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资产管理处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广外校〔2010〕34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广外校〔2013〕40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19年9月修订)-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19年9月修订)-征求意见稿》(附件2)征求意见。
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报送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周沁馨,联系电话: 36204202(内线:4202)。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19年9月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19年9月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3:《意见反馈表》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