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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学校《关于调整部分教学、科研单位办公用房的通知》(广外校【2009】52号)的要求,我校将调整部分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公用房。现将调整过程中涉及资产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此次办公用房调整过程中,如涉及固定资产需要调拨,由资产调出单位按照固定资产调拨的要求填写一式三份的固定资产调拨单,调拨单必须有资产调出、调入单位物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名,资产调出单位将填写好的固定资产调拨单送交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设备科将做相应的固定资产帐调整。 二、在此次调整过程中,各单位如需新增购置设备、家具,请填写好设备季度采购计划表,并于2009年7月21日前交予资产管理处设备科,以便有足够的时间组织采购。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教学、月21日前科研单位办公用房的通知》(广外校【2009】52号)的规定,新增购置的设备、家具所需费用均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特此通知!
200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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