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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及在编在岗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公布校区布局调整200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将于2006年6月30日前对南北校区过渡房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原则 1、以长期工作地点为基准,就近安排租住为原则进行调整。过渡房的安排标准视学校的房源情况而确定。 2. 成建制单位或长期工作地点在南校区的教职工,过渡房原则上安排在南校区。 3. 现住过渡房所在校区与长期工作校区不一致的,其过渡房应调整到本人长期工作所在校区。原租住的过渡房必须退回学校。 4. 长期工作地点在南校区,因子女在北校区就读附中或幼儿园的教职工,可凭就读学校的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安排在北校区租住学校过渡房。 5. 长期工作地点分别在南、北校区的双职工,可自行选择在其中一个校区租住。 6. 工作地点不固定,跨校区工作的教职工,以三分之二工作量所在校区安排租住。 7. 现已租住过渡房且未超过与学校签订的《过渡房租赁协议》期限的教职工,可不调整现租住过渡房的所属校区。
二、对南校区C15栋(师苑三号)单间公寓的调整 1. 在2006年6月30日前,将现租住在C15栋3、4、5、6、7楼的教职工,按其工作地点调整过渡房: ⑴在南校区工作的调整到C19栋留学生公寓A区4、5、6楼租住,其中大龄青年教职工调整到C19栋A区较大面积的住房租住; ⑵在北校区工作的调整到北校区58栋租住。 2. C15栋3楼、4楼作新婚教工租住用房。 3. C15栋1楼、2楼、5楼、6楼、7楼作招待所用房。
三、调整工作程序 1. 填写申请表: 请符合本次调整原则的教职工在2006年6月16日前,到后勤处房管科(或南校区C15栋招待所大堂服务台)领取《住房调配申请表》,按本人下学期的工作地点填写。 2. 交表:6月19日前将表交到房管科。 3. 公榜:6月21日在行政楼布告栏和校园网上公布汇总分档计分排序名单。 4. 选房:2006年6月22日在北校区行政大楼第一会议室分档次按序抽签,确定各人的调整房号,公平、公开、公正的调整过渡房。 5. 搬迁:2006年6月30日前,调整到北校区租住的教职工安排搬迁到位;2006年8月下旬,调整到南校区租住的教职工安排搬迁到位。确保教职工在2006年9月1日新学期开学时能就近上班。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房管科 200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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