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1-18 点击数:次
学校各单位及符合住房货币分配条件的教职工: 2005年1月1日后新到校工作且符合住房货币分配条件的教职工,请于2006年5月26日前,到后勤处房管科(北校区行政办公楼318室)确认本人住房货币分配的送审资料,并签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住房货币分配方式确认书》,以确保送审资料的准确性。
特此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房管科
200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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