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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6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及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要求,政府批量集采、商城集采等非定制化项目需限时完成支付,涉及品目包括: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空调机

激光打印机

触控一体机

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

复印纸

投影仪

服务器

喷墨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器

扫描仪

碎纸机

不间断电源(UPS)

为维护我校政府采购信誉招标采购中心将于202617日升级采购管理系统,对上述品目货物加强政府采购支付进度管理。更新内容如下:

一、新增手机端报销、预警提醒功能,加强支付跟踪管理。招标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集中采购合同、按部门整理发票后,统一推送至各申请人资产系统。申请人将在手机端“数智广外”收到报销提醒,在15日内完成对应项目报增、报销流程(距离截止日5天仍未支付时,将收到预警提醒)。

二、强化采购权限管理,维护我校政府采购信誉我校政府采购账号唯一,个人逾期行为将导致全校政府采购活动被暂停。新系统设置采购权限暂停功能,如个人逾期欠款超过15系统将暂停申请人及所在部门采购权限,直至欠款支付完毕

三、优化集采设备签收流程,提高验收效率。招标采购中心在政府集采货物发货后,将对应项目的“验收单模板”随合同、发票一同推送至采购申请人资产系统。申请人可通过资产系统直接下载“验收单模板”,确认收到货物后签字盖部门章、扫描上传至“验收文件”即可,无需再将纸质验收单交回,提高验收时效(操作详见附件)。

四、更新付款登记功能,自动同步财务支付信息。系统新增付款登记模块,自动同步财务支付凭证信息,无需用户手动上传。注:单价1000元以下的货物或使用自筹经费报销的政府集采项目仍须申请人报销完毕后,自行通过采购系统”-“款项管理上传支付凭证

对于个别用户单位已存在的逾期欠款情况,我中心已于20251230日通过校内邮箱统一提醒,采购系统升级后,相关用户单位采购权限将会被锁定,直至逾期欠款支付后恢复。

请各单位共同维护我校政府采购工作正常秩序。

特此通知。


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中国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510420 (北校区)

中国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 510006 (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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