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及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要求,政府批量集采、商城集采等非定制化项目需限时完成支付,涉及品目包括:
台式计算机 |
便携式计算机 |
空调机 |
激光打印机 |
触控一体机 |
多功能一体机 |
复印机 |
复印纸 |
投影仪 |
服务器 |
喷墨打印机 |
针式打印机 |
液晶显示器 |
扫描仪 |
碎纸机 |
不间断电源(UPS) |
为维护我校政府采购信誉,招标采购中心将于2026年1月7日升级采购管理系统,对上述品目货物加强政府采购支付进度管理。更新内容如下:
一、新增手机端报销、预警提醒功能,加强支付跟踪管理。招标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集中采购合同、按部门整理发票后,统一推送至各申请人资产系统。申请人将在手机端“数智广外”收到报销提醒,在15日内完成对应项目报增、报销流程(距离截止日5天仍未支付时,将收到预警提醒)。
二、强化采购权限管理,维护我校政府采购信誉。我校政府采购账号唯一,个人逾期行为将导致全校政府采购活动被暂停。新系统设置采购权限暂停功能,如个人逾期欠款超过15天,系统将暂停申请人及所在部门采购权限,直至欠款支付完毕。
三、优化集采设备签收流程,提高验收效率。招标采购中心在政府集采货物发货后,将对应项目的“验收单模板”随合同、发票一同推送至采购申请人资产系统。申请人可通过资产系统直接下载“验收单模板”,确认收到货物后签字盖部门章、扫描上传至“验收文件”即可,无需再将纸质验收单交回,提高验收时效(操作详见附件)。
四、更新付款登记功能,自动同步财务支付信息。系统新增付款登记模块,自动同步财务支付凭证信息,无需用户手动上传。注:单价1000元以下的货物或使用自筹经费报销的政府集采项目,仍须申请人报销完毕后,自行通过“采购系统”-“款项管理”上传支付凭证。
对于个别用户单位已存在的逾期欠款情况,我中心已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校内邮箱统一提醒,采购系统升级后,相关用户单位采购权限将会被锁定,直至逾期欠款支付后恢复。
请各单位共同维护我校政府采购工作正常秩序。
特此通知。
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