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 (1)白云山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2)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 2、项目询价服务范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和大学城校区校区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区域场地、树木、公有建筑物及室内家私(有私有产权证的房屋除外)等,其中白云山校区总面积约939亩,公有建筑物48栋,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大学城校区总面积约1095亩,公有建筑物45栋,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 3、项目询价服务期限:3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4、项目询价最高限价(包干预算)人民币65000元/年,3年共计人民币195000元,报价超出预算为无效报价。 二、总体要求 1、成交人在合同服务期内,负责对项目询价服务范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防治,定期或不定期施放灭白蚁、红火蚁等有害蚁种药物,沉降缝、树木等施洒预防药水剂,根据需要装引诱箱等。 2、成交人须指派专业且具备资质的人员进行作业,并按照专业流程开展白蚁、红火蚁防治施工,规范作业,减少作业产生的异味、粉尘,做好现场防护。 3、成交人必须使用国家规定合格有效的除虫药剂,所有药剂要具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等,并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规范标准;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违禁药剂进行防治白蚁、红火蚁工作。 4、成交人在合同服务期内,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对服务范围内的树木和涉及木质家具或设备的会议室、报告厅、体育场馆、高低压电房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白蚁、红火蚁及时施药消杀防治。 5、报价人至少配备有害生物防治员5人,要求全部具备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 6、报价人须保障服务期间具备可往返大学城校区、白云山校区的交通运力,提供至少两辆自有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等材料作为证明。 7、报价人必须对本询价内容全部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只对部分响应报价无效。 三、具体需求 1、防治白蚁、红火蚁等应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治理,要求灭治效果在96%以上。 2、为了取得较理想的防治效果,服务单位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对暂时未发现白蚁、红火蚁的会议室、报告厅、体育场馆、高低压电房等重要区域,应做好排查、测试,探查有无白蚁、红火蚁隐蔽滋生,如发现白蚁、红火蚁应通知采购方并及时处理。 3、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应在重要区域或建筑物如高低压电房、体育场馆、会议室、档案室、实验室等处的木地板区域设置白蚁预防屏障,做重点防治,以杜绝白蚁、红火蚁的侵害及滋生。 4、合同服务期内,如遇采购人有临时白蚁、红火蚁防治需要,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防治,且每次灭治白蚁、红火蚁后须让该辖区的物业签字确认。 5、白蚁、红火蚁防治服务实行留“痕”管理制。即服务单位每次对校园的白蚁、红火蚁防治工作必须有准确的书面记录及确认,包括服务日期、防治内容、防治区域、防治措施、服务评价、监管确认(或需求人确认)等。 四、其他约定 1、成交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入校园进行白蚁、红火蚁防治工作时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间不得影响、干扰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采购人对防治白蚁、红火蚁工作的指导意见或采购人指出成交人工作的不足之处,成交方须立即整改,直至达到本询价文件或白蚁防治相关规范的要求。 2、成交人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负责做好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因管理或操作不善出现违法违规事件或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人须负责所有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3、成交方要积极配合采购人按上级卫生部门的布置开展防治白蚁、红火蚁的工作。采购人如迎接属地管理单位检查或各类评估等重大活动,成交方应组织人力,24小时内到场,做好相关工作。紧急情况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4、成交人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培训(包括思想道德、法制、安全、礼貌礼仪、工作技能、管理制度、服务意识等教育),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上岗,做到衣冠整洁,文明服务,自觉遵守采购人规定,接受采购人监督与考核,用工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采购人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成交人的服务管理工作实行有效监管。 5、成交人组织对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持有有害生物防治员(上岗证)初级或以上职业资格。采购人有权对实施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资格进行抽查监督。 6、成交人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记录。 7、成交方在校园作业、施药等,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成交方及第三方事故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方负责。 8、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不限于政府行为、规划调整、自然灾害等)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每年由物业对成交人到场速度、消杀效果、整改情况、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情况等做出服务评价,不满足合同要求或收到服务部门投诉的,每次扣减成交人服务费200元。 2、成交人违反合同,询价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成交人应立即整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0元。超过三次每次扣减服务费500元。 3、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扣履约质量保证金,造成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担,涉嫌违法犯罪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1)成交人服务期间在校园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2)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公安、卫生部门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成交人在服务范围内使用劣质伪劣(不符合标准)药物进行白蚁、红火蚁防治,没有效果且拒不整改的。 (4)因成交人原因造成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人员伤亡的。 (5)成交人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或询价人的管理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进行整改,三次以上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6)成交人成交后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的。 (7)成交人与师生或采购人职能部门发生冲突或被师生投诉每年三次以上的。 六、费用结算及说明 1、成交人在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期满,如无违约无息退还。 2、服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先服务后结算。 (1)成交人报价为本项目最终服务费、全包价,包含人工费、运输费、交通费、药检费、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 (2)每半年成交人凭消杀记录、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按学校财务制度请领款项并支付给成交人(假期期间支付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支付方式:支票或转账。 七、现场勘查: 有意向单位如需查看现场详细情况,可自行前往: 1、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13724861868; 2、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外环东路178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13711127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