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廉政

合同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廉政 > 合同公示 > 正文

关于12月份工资中过渡房房租计扣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9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过渡房管理规定(2012年9月修订)》的文件精神,我校现有过渡房的房租均有所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扣周期调整
 
2012年12月之前,过渡房房租的计扣周期为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房租则在下月工资计扣。例如:9月15日至10月14日的房租,在11月工资中计扣。
经研究决定,房租计扣周期调整为自然月,即11月1日至11月30的房租,将在12月份工资计扣。
二、12月份房租为1.5个月的房租
因修订的过渡房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按照新规定,房租均有所调整。同时,为了配合计扣时间的调整,我处将10月15日至10月31日半个月的房租与11月份(共计1.5个月)的房租统一在12份的工资中计扣。
经过上述调整后,自2012年12月起,每个自然月的房租将会在下月工资中及时计扣。
       敬请留意。
 
资产管理处

 



 

中国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510420 (北校区)

中国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 510006 (南校区)

版权所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标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