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职工:
按照规定,《11月14日过渡房打分排名公示》公示期满后,我处已于
11月
19日
通知公示名单中所有教职工须三日内(即
11月
21日下午
5时前
)前往资产处房管科签订协议并领取钥匙,否则视为放弃该住房。
截止
11月
21日下午
5时
,共有三人主动放弃,分别是:
第六名,周学聪;第十六名,吴嘉懿;第二十二名,范哲。
按照排序和优先照顾女教工的原则,房间调整如下:
1、周学聪同志放弃的58栋206房,优先从租住一楼的女教工增补。由于一楼排名第一的吴嘉懿同志放弃申请,所以一楼排名第二的林万丽享有优先选择权,租住58栋206房。
2、范哲同志放弃的58栋129房,排名最近的女教工享有优先选择权,所以蒋博雅同志租住58栋129房。
3、调整后,58栋122房、124房和126房自动转为可利用的过渡房源。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