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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校区2007年短期租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18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及在编在岗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多校区管理住房调配、交通和课时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外大校〔200629号)中第一条第㈤款的规定,依据南校区现有房源,学校准备安排2007年上半年教职工短期租住用房。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短期租房及计租办法

1.适用范围:长期工作地点在南校区且未在学校安排过渡房的教职工,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在南校区短期租房。

2.租住办法:每学期末由各单位凭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向房管部门统一申请短期租房,经批准后,租房人与学校房管部门签订租住协议书后方可入住。

3.租住期限:每次申请短期租住的最长期限为一学期。

4.计租办法:按现阶段平均每月成本租金13.50/的标准,逐月计收房租。水电、空调和其它费用另收。

5. 房源:南校区C19栋留学生公寓A2楼。

二、申请短期租房工作程序

1. 填写申请表: 请符合本次申请短期租住的教职工在2007227日前,到资产管理处房管科领取《住房调配申请表》,按本学期的工作地点填写。

2. 交表:2007227日前将表交到房管科。

3. 公榜:2007228日前在行政楼布告栏和校园网上公布汇总分档计分排序名单。

4. 选房:200731日下午2点,在北校区行政大楼南楼房管科(318)分档次按序抽签,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各人的短期租住房号。

5、签订协议书:确定房号后,租房人与学校房管部门签订租住协议书,领取住房钥匙,自行入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资产管理处

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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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 510006 (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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