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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及在职教职工:
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广外大校[2003]72号 )的要求,对未按房改政策购买过房改房、解困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并已提交《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申请,我校2005年到校并确定选择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教职工,由学校报送广州市房改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第二批确认符合享受住房货币补贴者,将按省财政厅的通知,已于2007年2月发放住房货币补贴,请有关教职工及时核查个人工资帐户,具体发放安排如下:
一、计算方法:
2005年1月1日后到校工作的教职工,从到校工作的次月起至2007年1月止,按其期间的职务、职称,依据住房货币政策补贴标准累计合算,一次性发放到个人银行帐户中。2007年2月后逐月发放。
二、发放方法:
1、由财政统发工资的教职工,已于2007年2月9日由广东省财政厅通过建设银行随财政工资划转到个人建设银行工资帐户中。
2、非财政统发工资的教职工,计划在2007年3月,由学校财务处通过银行划转到个人中国银行帐户中。
三、依据《关于调整学校过渡房租金的通知 》(广外大校〔2003〕107号 )第二条的规定:“符合享受住房货币分配条件且已选择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并租住学校过渡房的教职工,从2003年10月起,按成本租金或商品租金(即当年成本租金的2倍,下同)计租。在个人住房补贴申请送审期间,暂按原租金标准扣缴过渡房租金;待住房补贴正式发放后,成本租金与标准租金的差额于住房补贴补发当月一次性补缴,之后按调整后租金标准逐月从工资中扣缴”。因此,资产管理处房管科对租住过渡房的教职工选择领取住房货币者,将按成本租金与标准租金的实际差额,在2007年2月份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额中,委托银行作一次性扣缴。请第二批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并租住学校过渡房的教职工在个人工资存折上,按房管科通知的补扣额予以保留,以利于办理银行代扣手续。
四、2006年1月1日后到校工作的教职工,符合享受住房货币政策并提交申请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教职工,由学校送审申报的工作尚在办理过程中。
五、申请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离退休教职工,待广东省财政厅相关政策制订后发放。
特此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资产管理处房管科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5年新到校教职工第二批货币补贴发放
送省房改办审核名单
(按拼音顺序排列)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谭丹丹 |
肖衡碧 |
余泽浩 |
钟日升 |
陶玉梅 |
肖楠楠 |
余灼雅 |
钟伟森 |
汪谓超 |
许海鹰 |
袁群华 |
周骏宇 |
王兰 |
许俊浩 |
曾继平 |
朱丽叶 |
王淑君 |
杨文英 |
张弛 |
朱性民 |
王维璐 |
杨小婉 |
张丽冰 |
朱苑苑 |
王伟强 |
杨晔 |
张立新 |
朱晔 |
王欣 |
姚海祥 |
张燕 |
孙英 |
王勇旗 |
姚银燕 |
张艺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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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慧斌 |
叶开 |
张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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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球 |
余蕾 |
张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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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许莲 |
余心乐 |
赵红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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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珊 |
余艳莉 |
赵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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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次住房货币补贴如若未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请与房管科联系,联系电话:3620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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