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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6年10月3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过渡房调配管理规定》,对目前租住北校区过渡房的部分未婚教职工住房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校区58栋“青工楼”过渡房(公寓式单间)调整方案
1、安置房源:“青工楼”过渡房(公寓式单间)
安排男教职工租住二、三楼;女教职工租住四、五楼。
2、调整对象:现租住北校区39栋、58栋(2人一间)、现租住南校区须调整到北校区工作的科级干部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未婚教职工,以及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未婚男教工、28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教工。
3、调整原则:符合本次调整条件的未婚教职工可安排1人一单间租住。原住58栋的已婚教工则根据其家庭住房实际情况,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过渡房调配管理规定》中调配条件者,调整到一房一厅过渡房租住。
二、调整住房程序
符合本次住房调整条件的教职工,应于2006年11月13日前到房管科领取并填写调房申请表,2006年11月14日前将调房申请表交到房管科,2006年11月15日在行政楼布告栏和校园网上公布汇总分档计分排序名单,2006年11月16日下午2时在后勤处会议室按评分排序进行选房(同档同分者抽签决定排序)。选定住房后,签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过渡房租赁协议》并领取住房钥匙,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住房搬迁并将原住房钥匙交回房管科。
特此通知。
房管科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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